第一条 根据杨管编办发〔2013〕17号文件规定,结合报社现有在册人员情况和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农业科技报社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宣传和“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决策部署,宣传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在“三农”工作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围绕杨凌履行国家使命,面向全国,重点面向干旱半干旱地区,组织实施全国农业科技领域的新闻宣传和科技推广服务工作。
(三)紧紧围绕杨凌示范区中心工作,组织策划杨凌对外宣传新闻稿件,积极向中央和省级媒体上送新闻稿件。
(四)组织开展“三农”领域舆论引导、新闻宣传、影视制作、图书编印等工作,探索创新农业新闻传播方式方法,组织实施高质量品牌化全媒体传播。
(五)联络全国有影响的涉农媒体队伍,组建涉农媒体创新传播联盟,与党媒同频共振,形成强大宣传效应。
(六)依托“中国农科新闻网”统筹新媒体建设,组建网络集群和新媒体集群,开展“三农”网络宣传,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宣传阵地安全等。
(七)组织建设全国农业权威资讯融媒体平台,依托“学习强农”手机客户端为载体,打造面向全国服务的涉农资讯数据库和智媒平台。
(八)统筹杨凌涉农传媒品牌建设和文化传媒企业建设,促进杨凌文化传媒产业发展壮大。
(九)组织拟订涉农媒体重大发展项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完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第四条 农业科技报社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报社的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报社日常行政管理、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对报社的考核和报社内部考核工作;负责报社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等工作。
(二)采编部
负责农业科技报社各媒体平台各类新闻的采访工作和《农
业科技报》编辑出版工作,中国农科新闻网的日常新闻资讯编辑推送工作;统筹联动中省和行业媒体,探索创新农业科技新闻传播方式方法,组织实施杨凌对外宣传和“三农”领域资讯的高质量品牌化全媒体传播;组织建设全国农业资讯融媒体平台。
(三)专题部
负责报社科技示范推广和各类为农服务工作。负责报社科技服务专家队伍的组建工作;读者服务、科技下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制订和实施报社广告经营、报纸发行工作的政策和计划。
(四)新媒体部
负责各类新媒体的平台建设、品牌推广、用户发展和运营工作。负责组建网络新媒体集群;组建涉农媒体创新传播联盟,开展新媒体传播活动。
第五条 农业科技报社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9年事业编制为13人(不含现有社领导职数),其中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9名。根据杨管编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设社长1名,总编辑1名,副社长1名,副总编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党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党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办公地址: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方式:029-8703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