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杨凌农科传媒集团信息,根据杨凌示范区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杨凌农科传媒集团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杨凌农科传媒集团领导人名单、分工。
(二)杨凌农科传媒集团主要职责。
(三)杨凌农科传媒集团工作规章。
(四)杨凌农科传媒集团关于新闻舆论宣传工作方面的文件。
(五)杨凌农科传媒集团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政府信息在该项信息产生后20日内主动公开。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提出
申请人可填写《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后),提出书面申请: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下载《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ylzwgkb@yangling.gov.cn)提交,由管委会办公室分派至杨凌农科传媒集团处理。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示范区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信函、传真、电话形式向杨凌农科传媒集团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上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杨凌农科传媒集团办公室免费领取《申请表》,现场进行填写并提交。
地址: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
收信人:杨凌农科传媒集团办公室
邮编:712100
联系电话:029-87031700传真:029-87036596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
(一)受理机构及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杨凌农科传媒集团信息,属于集团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向杨凌农科传媒集团申请公开。杨凌农科传媒集团及时在示范区公众信息网站公开本部门承担信息公开受理岗位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3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30—12∶00,15∶00—18∶00。
(三)申请的办理:
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政府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集团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