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科技报社[2017]18号文件《“农业科技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服务基地,报社基地办将于2017年6月份开始,将重新认定和建设一批对现代农业发展有较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不同类别(种植、养殖)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通过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最终将其打造成具有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和鲜明特色的标杆基地,使基地生产的产品达到优质、绿色无公害的农产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
(一)2017年6月份以前建立的示范基地,由报社基地办安排专人进行重新考察、认定。
(二)2017年7月份开始,对报社新建基地按[2017]18号基地建设文件进行申报和认定。
(三)从2017年7月份开始,报社对基地实行网上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一次,符合条件者继续有效。
二、基地必须履行的职责
(一)按报社(2017)18 号基地建设文件要求,必须履行牵头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二)为规范报社对基地的服务和管理,加盟基地需向报社缴纳1.5万元的服务管理费,三年一次,用于基地建设、管理、服务和宣传费用。
(三)各加盟基地有责任和义务维护《 农业科技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形象,未经报社允许,不得以报社示范基地身份向农户强制推销虚假农资生产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由各基地自行承担。
三、报社服务与管理职责
(一)各加盟示范基地的服务和管理由农业科技报社基地办具体负责实施。
(二)报社统一为加盟基地制作悬挂报社科技示范基地户外大牌和基地管理制度、职能职责等相关规定。
(三)报社为各示范基地提供一对一400热线精准服务体系。
(四)报社为各示范基地赠阅由报社编印的科普图书和报社影视中心拍摄的种植养殖生产管理方面的视频资料及《农业科技报》一份。
(五)在《农业科技报》、中国农科新闻网和《农业科技报》“两微一端”新媒体上开设专栏,做好各示范基地的宣传报道。
(六)由报社读者服务部牵头,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微信群,组成由基地、专家、涉农企业、果品收购商互动共享的新农业微信互动交流群。
(七)针对基地产品销售难问题,一是报社可为基地搭建一些优质电商销售平台进行推送,二是通过百家媒体助农扶贫公益联盟平台,开展系列“爱心”助农活动。
希望报社各有关部门、示范基地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基地复验和新建基地的建设工作,确保《农业科技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