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中国农科新闻网采编质量,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特针对网站稿件的采编、审核、发布制定本办法。
一、稿件采集要求
(一)自采稿件采集内容
1、中国农科新闻网自采的稿件内容必须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主,以及与“三农”有关的新闻稿件和技术类稿件,尤其是涉农领域的重大新闻、重要活动、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等。凡与“三农”无关的稿件,原则上一概不予刊发。
2、对于舆论监督类报道的采访,先由记者提出选题,上报部门主任,部门主任报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总编辑、社长研究审定,社领导批准后,由部门主任安排不少于2人的采访团队(其中一人必须持记者证),并携带报社开具的介绍信前往当地主管部门(宣传部)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进行采访活动。凡未经社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开展舆论监督类报道。
(二)转载稿件采集内容
1、中国农科新闻网转载的所有稿件必须以“三农”为主,以及与“三农”有关的新闻稿件和技术稿件,尤其是涉农领域的重大新闻、重要活动、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等不得漏采、迟采。
2、国内重大时政类新闻和关注民生领域的新闻。
3、国外涉农领域的重大新闻和涉农信息。
(三)转载稿件采集的范围
1、采用省级以上党报或权威性、知名性较强的报纸及其创办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涉农新闻和资讯信息。
2、重点采集的网站有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新网、中国网、中国农业新闻网,以及各省、市、自治区主办的经网信部门审批的新闻类网站。
3、凡与“三农”无关的稿件,以及非中省主流网站、各地未经网信部门审批新闻类网站的稿件,原则上一概不予转载。
(四)稿件要求
1、消息类稿件一般字数要求为500-700字,最多配相应新闻图片一张。
2、通讯类稿件一般字数要求为800-2000字,最多配相应新闻图片5张。
二、稿件编辑
网站编辑要全面、准确把握稿件(文字、图片)情况,做到导向正确、内容清楚、事实可靠、图片新颖、文字过关。
(一)标题的制作
1、网络稿件新闻标题原则上20字以内为宜,不能明显过长或过短。
2、标题应突出重点和主旨,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3、系列报道可以设置统一标题,用序号及副题进行区分。
(二)稿件内容的编排
1、编辑网络稿件时,需先检查错别字并消除语言基本错误,避免口语化、主观色彩太浓或抒情过度,要适合读者需求,符合栏目定位。
2、文章中不得出现语句不通、搭配不当等病语。所涉及的地名、人物姓名、机构名称、数字、数据等要认真核实准确 。
3、要突出重点,文章的脉络要清晰,分段、大标题、二级三级标题要清晰明确,尽量突出文章重点和重要信息。
4、在编辑、上传有图片的稿件时,图片应调整到适合本站的尺寸,使其能更快的显示。凡自采稿件必须在图片上加水印标识,每张图片下方居中注明图片说明,图片和正文之间适当保留间隔。
5、对所有转载文章应适当进行改编,做到伪原创,所采选稿件要符合栏目定位。
6、根据新闻内容,揣摩信息搜索者习惯,在行文中,尤其是标题、导语、摘要及编后语等位置,应嵌入相应关键词,关键字、大标题及文内小标题应醒目处理。
7、对于本网原创内容,稿件来源应注明“中国农科新闻网”,文末直接注明“编辑×××”;对于转载文章应注明稿件来源。
8、转载内容要把“本网讯”改成“据××报道”,将“本报”“本网”改成“××报”“××网”。对于重要文章的转载,可加上“编者按”之类的评论。
9、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新闻要素在导语中介绍不清楚的,要核实修改好。
10、新闻评论要及时审核。
三、稿件的审核
(一)自采稿件的审核
本网站所有稿件须审核后方可上传。网络编辑应将采集稿件和本报社自采稿件编辑后交给部门主任把关,经把关后方可上传;凡所有由本报、本网记者采写的舆论监督类或社会敏感性新闻稿件,经由新媒体中心主任、网站总编辑审核把关,并经社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上传至网站。
(二)转载稿件的审核
网络编辑应将采集、编辑过的待发稿件交给部主任把关后上传,凡是涉及重大新闻,部主任请示中心主任把关后,方可上传。
四、稿件发布的流程
(一)一般性新闻稿件发布流程:稿件采集(包括报社内部人员的自采稿件)→网络编辑编辑稿件→部门主任把关→网站编辑上传。
(二)舆论监督类稿件发布流程:记者采写→记者部主任把关→新媒体中心主任审核→网站总编辑审核→社长签字同意→网站编辑上传。
五、稿件上传
1、《农业科技报》上的原创内容已由报社编辑出版部审核过,要求网站编辑或稿件上传人员在报纸出版当日上午9:30前解析、上传至本网站。报纸上的原创文章尽量放置在网站头条或醒目位置。
2、“推荐”“置顶”等操作要量力,不得随意设置“推荐”“置顶”文章。
3、对于审核通过的稿件,须于当天第一时间上传,以确保新闻的及时性。
六、有关要求
1、要始终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不得报道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网络采编人员要严格遵守新闻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不得利用网上发布新闻之便谋取私利,发布稿件时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技术机密和企业商业机密。
3、网络采编人员要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崇高声誉和良好形象。不得以发布批评稿件要挟采访对象,不得向稿件中涉及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得采集发布有偿新闻。
4、网络采编人员要坚持新闻的真实、客观、公正和准确性,拒绝虚假报道。认真审阅各类网络来源稿件,对稿件中的政治概念和专业术语、重要人名、地名和重要数据等认真审核,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5、网络采编人员应积极学习新媒体知识,熟悉各媒体传播手段,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准确把握网络传播规律,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6、网络采编人员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及驾驭网络互动的能力,通过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以提高传播效率,实现信息增值。
七、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