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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报社 党组及其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清单

来源:农业科技报社 发布时间:2018-03-16 15:51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按照《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杨发[2017]26号)要求,结合农业科技报社实际,特制定农业科技报社党组和班子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农业科技报社党组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习传达贯彻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新要求和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报社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报社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推动落实;

2、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少于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解决党风廉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任务分工,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5、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措施落实;

7、每季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1次,组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运用考核结果,推动责任落实;

8、强化问责,对在“追赶超越”、新闻纪律、经营市场秩序、工作作风等方面失职失责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9、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实施意见,围绕“追赶超越”和工作作风、新闻纪律、经营市场秩序等重点风险防控领域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3、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4次,加强党性党风廉政和廉洁从政教育,推动干部职工家风建设;

4、坚持政务公开,通过示范区管委会网、政务公开栏、中国农科新闻网、开通投诉电话等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5、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提醒教育不少于4次,岗前任职谈话不少于1次,开展群众谈心谈话不少于20%,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6、组织开展1次党风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成立报社落实“三项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三项机制”措施,建立积分累功台账,用好用活“三项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报社员工聘用及管理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完善干部职工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完善干部职工任用考评机制,严格执行《报社岗位职责和员工考核办法》《报社“四定”方案暨员工工资考核办法》,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1、建立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年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不少于2次,采取专项整治、集中检查等形式,对报社纪律作风进行全面整治,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2、制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发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作用,围绕“追赶超越”和工作作风、新闻纪律、经营市场秩序等重点风险防控领域强化执纪监督,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纠正违规违纪问题。

(五)管班子带队伍做表率

1、坚持定期向示范区党工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抽查报社新聘用、任命或提任的部门负责人个人事项,并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加强对各部门、所属企业、驻外机构主要负责人日常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及其生活状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4、示范区党工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报社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报社党组书记、社长  梁孝宏

1、认真学习传达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集合报社实际,对报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和安排;

2、每季度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听取班子成员廉政述职,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季度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报社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报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组织班子听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汇报,研究具体措施,推动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整改要求;

5、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进行点评,加强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及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每季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8、带头接受监督,协调督办违规违纪问题,帮助排除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督导办公室对干部职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及时通报;

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每年将1-2堂廉政党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10、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做表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教育管理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11、每年按时向示范区党工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12、示范区党工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班子其他成员

1、报社党组成员、总编辑  刘  波

(1)认真学习传达贯彻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报社党组工作部署,落实好分管包抓责任,结合分管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2)每季度听取分管的《农业科技报》编采中心、《杨凌时讯》编采中心、西安办事处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

(3)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及时督促整改;

(4)每年对分管的《农业科技报》编采中心、《杨凌时讯》编采中心、西安办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听取其履行责任情况述职,推动责任落实;

(5)加强对分管范围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人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

(6)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做表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7)教育管理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8)对分管范围发生的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示范区党工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0)示范区党工委和报社党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2、报社党组成员、副社长  贺  辉

(1)认真学习传达贯彻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报社党组工作部署,落实好分管包抓责任,结合分管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2)每季度听取分管的报社新媒体中心、影视制作中心和农业科技报陕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

(3)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及时督促整改;

(4)每年对分管的报社新媒体中心、影视制作中心和农业科技报陕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述职,推动责任落实;

(5)加强对分管范围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人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

(6)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做表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7)教育管理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8)对分管范围发生的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示范区党工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0)示范区党工委和报社党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